大庄严莆田铜雕佛像厂

大庄严莆田铜雕佛像厂是福建莆田专业铜雕佛像厂,以生产佛像为主(包括生漆脱胎佛像,木雕佛像,铜雕佛像,石雕佛像,泥塑佛像,彩绘佛像等)及寺院配套产品.

金瓶掣签制度的具体内容

什么是金瓶掣签制度?

用金瓶掣签的方式来认定藏传佛教最高等的大活佛转世灵童,是清王朝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正式设立的制度。自清朝以来,藏传佛教活佛达赖和班禅转世灵童需在中央代表监督下,经金瓶掣签认定。历史上,第十世、十一世、十二世达赖喇嘛和第八世、九世、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以及第五世、六世、七世、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经由该仪式产生。按历史定制,藏传佛教大活佛的转世灵童须经金瓶掣签认定,唯独噶玛噶举派的活佛噶玛巴例外,其转世灵童主要是由上一世噶玛巴的遗嘱来认定,但必须经过中央政府的批准。

金瓶掣签制度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乾隆皇帝对藏佛教有着突出的贡献,除确立了金瓶掣签的制度外,他还把自己的出生地、其父亲雍正皇帝的府邸雍和宫改为喇嘛庙,成为清政府管理喇嘛教事务的中 心,这些措施对维护统一的多名族的国家、巩固蒙藏等边陲地区、保证藏佛教的健康传承、弘法利生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当时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存在着不少弊端,自六世班禅示寂以后,蒙藏地区的活佛多以兄弟叔侄姻娅,递相传袭。乾隆皇帝在《喇嘛说》里 就写着道:“孰意近世,其风日下,所生之呼必勒罕(使灵童),率出一族,斯则与世袭何异!”乾隆皇帝愤然地说道:“转生之呼必勒罕,出于一族,是乃为私, 佛岂有私!不可不禁。”并且说:“佛本无生,岂有转世?但使今无转世之呼土克图(使活佛),则数万番僧无所皈依。不得不如此耳!……若不剔除积 弊,将来私相授受,必至黄教不能振兴……或至生事……兹予制一金瓶,送往西藏,于凡转世之呼必勒罕,众所举数人,各书其名置瓶中,掣 签以定。”各蒙古之呼必勒罕转世,令于雍和宫至金瓶内掣签。清政府还将改革的原因,以及确定转世活佛的具体方法写在了《喇嘛说》中,并且用满、汉、藏、蒙 古四种文字篆刻成碑,立于雍和宫中轴线大雄宝殿前。

乾隆皇帝位了防止藏传佛教在活佛转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弊端,避免蒙古王公贵族利用喇嘛教,并与宗教领袖人物互相勾结,集政教权势于一身,以形成与中央 政府分庭抗礼的不利局面,在想耄耋mào dié之年大胆地对当时藏传活佛转世制度进行了改革,建立金瓶掣签制度。针对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问题,清政府在乾隆五十七年 (1792)制定了《藏内善后章成二十九条》,对西藏的政治以及宗教制度等进行了重大的改革。《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中的第一条,具体规定了藏传佛教活 佛转世的 制度。尔后分别在西藏大昭寺和北京雍和宫设立了“金奔巴”(纯金瓶,奔巴,藏语瓶)。设置在北京雍和宫里的由清政府特制的“金奔巴”,决定北京地区和内蒙 古地区活佛喇嘛的转世;而设置在西藏大昭寺内的由清政府特制的“金奔巴”,则决定达赖与班禅的转世。并且颁布蒙、藏各个地区,使所有僧俗徒众皆尽知晓。自 此,清朝中央政府将转世灵童的确立权掌握在清王朝的手中。

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金瓶掣签时,首先将推举出的幼孩挑选数名、出生年月日各写一签,装入瓶中。掣签时须事前呈报中央,然后再驻藏大臣或理番院大臣的监制下实施。金瓶掣签达赖和班禅两大活佛系统极为严肃而隆重,对其转世灵童的认定,在程序上都十分严格。

“金瓶掣签”制 度的实行,也是清王朝中央政府对西藏、蒙古地区行使主权的一种具体体现。这不仅进一步加强了清王朝对藏传佛教的管理,也防止了蒙藏贵族对宗教权利和财产的 染指。自此,清政府就把确立格鲁派领袖达赖、班禅活佛转世的权力从地方上层手中转到了清朝中央政府手中。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藏传佛教活佛的转世灵童的 确立尽袭此制,从未更改。金瓶掣签制度不仅使清朝政府对蒙藏地区的佛教进行了整顿,而且使清朝统治者掌握了蒙藏地区佛教的基本情况,同时也树立起大清王朝 皇帝的尊严与神圣不可侵犯的形象,巧妙的把西藏神权和清王朝的政权紧密结合起来,无形中提高了驻藏大臣的地位,使其权利高于达赖、班禅。从此,“金瓶”便 成为中央皇权在蒙藏地区的象征。乾隆设立的两个金瓶掣签,轻而易举的把蒙古活佛转世的人事权由西藏上层喇嘛的手中转移到清朝统治者的手里,进一步加强了清 政府对蒙、藏地区的绝对权威,安定了蒙藏地区的社会秩序。居然金瓶掣签在实施过程中有免签者,但是不管怎么样,转世灵童都必须履行中央政府的特批手续才能 生效,即使在内忧外患的民国时期,西藏达赖、班禅活佛的转世也仍然要履行政府的特批后,才能取的合法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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