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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工艺城第四届“艺鼎杯”中国木雕现场创作大赛暨首届国际木雕大师邀请赛

发布时间:2019-08-22 14:08

第三届“艺鼎杯”中国木雕现场创作大赛已于2011年4月成功举办并获得业界好评。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工艺美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海峡两岸同行的交流合作,拟定于2012年4月12日至4 月22 日举行第四届“艺鼎杯”中国木雕现场创作大赛,作为第七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的配套活动。为确保大赛各项工作的稳步有序开展,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标与意义“艺鼎杯”大赛的目标是成为中国木雕现场创作的第一品牌赛事。为业界俊秀提供展示真才实艺的舞台;搭建业界交流合作的平台;成为各界了解木雕的窗口;体现丰富多彩的中国木雕艺术及其传统与创新的结合,促进创意提升,推动市场繁荣。

二、主办单位中国工艺美术协会 

三、协办单位福建省工艺美术协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艺美术协会,台湾文化观光产业联盟,莆田市工艺美术协会

四、支持单位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组委会

五、承办单位福建省工艺美术协会木雕专业委员会、莆田工艺美术城管委会

六、大赛内容举办“艺鼎杯”中国木雕现场创作大赛个人赛、团体赛及国际木雕大师邀请赛,其中现场创作大赛个人赛及团体赛角逐“中国木雕状元”及“中国木雕现场创作团体金奖”。个人赛要求在现场限定时间内完成木雕作品一件,题材和表现技法不限。团体赛设置人物、花鸟山水、动物等三个主题,由选手自行选定一个主题在现场限定时间内完成木雕作品一件。国际木雕大师邀请赛则邀请来自国内外的木雕大师约8名左右,现场创作木雕作品,作品不予评奖参赛,仅用于相互交流。

七、参赛条件可独立设计、制作木雕作品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单项赛事。木雕企业、工作室,可组团参加团体赛。国际木雕大师邀请赛则采取承办方邀请的方式参加比赛。

八、报名方式1、本次大赛拟采用以下方式报名:

⑴由大赛主办方向各省工艺美术协会下发文件,各省工艺美术协会发动报名,并将报名者材料汇总、送交主办方。

⑵由大赛主办方向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木雕类)发出邀请,建议每位大师推荐人选或团队参赛。

⑶报名者直接向承办方报名,由承办方汇总转交大赛主办方。

2、受理时间:自大赛通知颁发之日起至2012年04月01日截止。

3、受理地点: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秘书处、福建省工艺美术协会秘书处及其他各省工艺美术协会;莆田工艺美术城管理委员会。联系人:福建省工艺美术协会秘书处王碧玲15959183659,电话0591—87537593,传真0591-87386007,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34号置福大厦4层。联系人:莆田工艺美术城管委会企划部吴健,电话0594—2121622,传真0594—2123399,地址:福建省莆田工艺美术城展示中心3层。

4、送件方式:可以挂号邮寄,或亲自送达均可。

5、报名费用:报名参赛的选手及企业需于送件同时缴交报名费200元/组。

6、报名须知:参加团体赛的企业、工作室,人数限定3人,名单必须在报名时确认,一名选手只能隶属一个参赛团队。参加单项赛事的选手不可以同时参加团体赛。

7、应备资料:参加赛事的选手或团队:

 ① 报名表:报名者需填写参赛资料于报名表,并附上最近一年内创作的单件作品照片(不同角度的木雕作品)三张以供评选;

② 参赛申明表:申明作品系原创并无抄袭及公开发表;

③参赛作品设计图(正视图、侧视图及立体透视效果图,A4规格图低,手绘或电脑喷绘皆可);

④创作理念说明书。

九、初审程序

1、资料初审: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赛者报名资料是否齐备;

2、资格审定:由主办单位组织审议报名材料后,选定20个选手、20组团队参赛,另定5个选手、5组团队依顺序候补,并于 4日1日前公布名单并通知参赛者。

十、大赛规则:

1、大赛时间:2012年 4月12日10:00 — 22日11:00,计10天(暂定,若调整会另行通知)。比赛时间08:30-17:30,最后两天允许加班至21:30。如有需要经主办单位与选手协商,在比赛途中选定一日集体休假,选手可自由活动。

2、报到时间:2012年 4月11日8:00报到,并可进场布置机具。(莆田市外作者应于2012年4月11日17:00前报到)

3、报到、大赛地点:莆田工艺美术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塘头—“沈海高速公路”莆田出口处)。

4、现场监督: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工作人员负责现场监督,拥有对争议事项的最后决定权。

5、创作材料:

⑴参加单项赛事的选手,现场创作木料(长80cm、直径60cm的樟木原木)由承办单位出资提供并分列于01-20号赛位,于4月12日上午开赛前抽签分配材料(亦即赛位),不足之处由承办单位提供备份木料。

⑵参加团体赛事的团队根据作品的需要,自主选择材料,材料费用在申请材料中注明,经承办方核实后,由承办方支付。材料原则上不要用海南黄花梨、沉香、檀香等特别名贵的木材。    

3)参加国际木雕大师邀请赛的国外大师由承办单位出资提供木料,(长150cm、直径80cm的樟木原木)国内大师由大师自主选择木料,承办单位支付木料费用。

6、供备须知:

⑴承办方负责安排就餐,非莆仙籍选手由承办方安排住宿(随行人员及亲友按每位2000元收费)。

⑵参赛选手创作需要的工具、零件、漆料等必要用品请各自备;水电由承办方负责。 

十一、评奖规定

1、评委组成:设立评委专家库,在评奖的前一两天,由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工作人员从中随机抽签选定评委。评委人数初定为5人。由于大赛设置人物、花鸟山水、动物等多个主题创作类型,选择评委时按不同专业领域来选定,其中雕塑学者占1/2,木雕工艺大师占1/2。

2、组建顾问团:由顾问团对评奖过程进行监督、协调评奖中产生的争议、公布评奖结果等(顾问团组建办法另行商定)。

3、评委资格:具备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木雕类)资格者或对木雕专业熟悉的专业院校教授级专家。

4、评奖标准:评奖标准包括题材特色、工艺技巧、创意美感等,其中题材特色包括文化内涵等,工艺技巧包括刀法表现等,创意美感包括原创意味等。

5、评奖办法:具体评选办法待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讨论会后决定。

6、评选结果:获奖证书由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盖章。

7、颁奖时间:拟定于在第七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开幕式时进行颁奖。(由于本届艺鼎杯将于第七届艺博会前10天左右结束,莆田以外地区的获奖选手请于第七届艺博会开幕前一天回到莆田,次日出席开幕式的颁奖仪式,由莆田工艺美术城报销往返车费,并安排食宿)。

十二、奖项设置1、单项赛事奖项:金奖1名,奖金30000元,并授予“2012年度中国木雕状元”奖杯一个;银奖2名,奖金各20000元,并授予“2012年度中国木雕榜眼”奖杯一个;铜奖3名,奖金各10000元,并授予“2012年度中国木雕探花”奖杯一个;优秀创作奖4名,奖金各5000元,并授予“2012年度中国木雕进士”奖牌一面;入围奖10名,奖金各2000元。2、团体赛事奖项:团体赛分为人物、花鸟山水、动物三个主题进行比赛,每个组有5个团队参赛,由评委产生每个主题的第一名,然后从三个主题的第一名中选定一件金奖作品,余下两件作品为银奖。其他奖项由评委综合评定选出。金奖1名,奖金30000元,并授予“2012年度艺鼎杯中国木雕现场创作大赛团体赛金奖”。银奖2名,奖金各20000元,并授予“2012年度艺鼎杯中国木雕现场创作大赛团体赛银奖”。铜奖3名,奖金各10000元,并授予“2012年度艺鼎杯中国木雕现场创作大赛团体赛铜奖”。优秀创作奖4名,奖金各5000元,并授予“2012年度艺鼎杯中国木雕现场创作大赛团体赛优秀创作奖”。入围奖5名,奖金各2000元,并授予“2012年度艺鼎杯中国木雕现场创作大赛团体赛入围奖”。以上奖金为税后金额。3、国际木雕大师邀请赛:

   参加国际木雕大师邀请赛的大师每组补贴20000元,交通费用视情况补贴。所有作品由承办方收藏,其中金银铜获奖作品及邀请赛大师作品由筹建中的中国木雕博物馆收藏并发给收藏证书。以上馆藏作品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承办方和选手或团队协商,对作品进行复制,以便更好地收藏。复制作品所需的材料费用由双方商议而定。

十三、研讨会:

1、比赛期间,选择一个晚上举办研讨会,加深选手之间的交流。

2、拟在比赛期间举办木雕讲座,邀请国内知名教授授课。

十四、广告宣传

1、支持媒体:大赛获奖名单将在相关媒体公布:《中国工艺美术》杂志、中国工艺美术协会《行业通讯》、《上海工艺美术》杂志、《深圳工艺美术》杂志、《浙江工艺美术》杂志、《海峡工艺美术》杂志、《杭州工艺美术》杂志、《居舍木雕》杂志、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湄洲日报、莆田侨乡时报、《莆田工艺》及其他相关行业内的媒体网站等。

2、展会推介除以上媒体配合宣传外,大赛的获奖作品将在第七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上展出,部分作品将在第十三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展(西博会)及第八届深圳文博会上展出。并将出版作品集,制作宣传光盘,在各个展会上对比赛及获奖选手个人进行展会推介,具体方案由承办方制定并执行。

十五、选手参赛附则:    单项选手参赛附则

1、 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参加比赛,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若为得奖作品,证书、奖杯、奖牌、奖金得如数缴回。其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得自行负责,概与主承办单位无关,并公告于相关网站。

2、比赛作品未达标准,奖项可以从缺。

3、赛后组织评委与选手“互动”,评委就获奖作品进行讲评

4、得奖作品的署名权著作权归作者所有,承办方拥有作品所有权。承办方有公开展示及不限时间、次数使用的权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5、限入选者本人参赛,不得冒名顶替,须随身佩戴参赛证,统一着比赛服装。

6、比赛期间不得带事先设计好的设计图纸、泥塑模型进场。

7、比赛人员需要配合主、承办单位出席记者会或公开行程。

8、现场设置休息区供比赛人员及探视人员会晤。

9、创作期间,不得串位影响他人创作。

10、工作期间供应午餐、晚餐及矿泉水。

11、比赛时间每日8:30至17:30。加班的具体时间由主承办单位决定。

12、未完成作品经组委会判定“未完成”不予核发奖金。

13、勿于创作场所嬉戏、唱歌、喝酒。

14、未经许可,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赛区,来宾会晤请于参观区。

15、不准非参赛者代雕刻或在旁指导,第一次发现时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时即取消比赛资格。

16、本赛事系以公开、公平、公正竞技。不足事项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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